一、自動加液稀釋器校準核心目標
確保自動加液稀釋器的加液體積精度、稀釋比例準確性達標,避免因設備偏差影響實驗數據可靠性。
二、校準前準備
環境條件:保持實驗室溫度 20±5℃、濕度≤70%,避免溫度波動影響校準結果。
工具與標準品:準備電子天平(精度≥0.1mg)、容量瓶、蒸餾水、標準砝碼,且電子天平需提前校準合格。
設備狀態:檢查儀器供電穩定,管路無泄漏、堵塞,清潔加液針頭殘留液漬。
三、核心校準步驟
1. 加液體積校準
選取 3 個常用加液體積(如 1mL、10mL、50mL),分別進行 3 次平行測試。
用干燥容量瓶承接儀器輸出液體,在電子天平上稱重,記錄數據。
按 “體積 = 質量 / 密度”(蒸餾水 20℃時密度≈1g/cm³)計算實際體積,對比儀器設定值,偏差需≤±1%(按設備說明書要求)。
2. 稀釋比例校準
設定典型稀釋比例(如 1:10、1:100),用已知濃度的標準溶液進行稀釋操作。
通過對應的檢測方法(如分光光度法)測定稀釋后溶液濃度,計算實際稀釋比例。
實際比例與設定比例的偏差需≤±2%,否則需調整儀器參數。
3. 重復性校準
選取中等加液體積(如 20mL),連續進行 6 次加液操作,分別稱重計算體積。
計算 6 次測量結果的相對標準偏差(RSD),需≤0.5%,確保儀器穩定性。
四、校準后處理
若偏差在允許范圍內,記錄校準數據,粘貼校準合格標識,注明校準日期與下次校準時間。
若偏差超標,調整儀器的體積修正系數,重新進行校準,直至達標。
整理校準報告,歸檔相關數據(包括環境條件、測試數據、偏差結果)。
五、自動加液稀釋器校準注意事項
校準過程中避免觸碰加液針頭,防止污染或改變針頭位置。
每次加液后需等待 3-5 秒,待液體完全流出后再稱重,減少誤差。
校準周期建議:日常使用每周 1 次簡易校準,每 6 個月進行 1 次全面校準。